遗赠和遗嘱有什么区别

wangdaye

一、遗赠和遗嘱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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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接受权利的主体范围不同。

在遗赠中,接受遗赠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集体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而在遗嘱继承中,接受遗嘱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

2、表示接受、放弃权利的法律规定不同。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3、是否承担清偿死者债务的义务不同。

受遗赠人只享受接受遗赠财产的权利,不承担清偿死者债务的义务。如遗赠人生前负有债务的,应先用遗产清偿债务,剩余的遗产再执行遗赠,但受遗赠人本身不负有清偿的义务;

在遗嘱继承中,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同时也应当负责清偿被继承人所应缴纳的税款及债务。

4、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

受遗赠人无权直接参与遗产分配,而只能从遗嘱执行人或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处取得遗产;遗嘱继承人有权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以实现其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遗嘱继承有什么错误认识

(一)有法定继承有没有遗嘱都一样

财产的继承除法定继承以外,还有遗嘱继承,而且遗嘱继承要优先于法定继承。

(二)只要立了遗嘱一切就没事了

1、遗嘱继承能够顺利进行,前提条件是所立遗嘱必须合法有效。

2、遗嘱对财产及财产线索写得不明晰。

3、遗嘱未妥善保存,立了等于没立。

4、成为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并不意味着一定就能得到遗产。

(三)立遗嘱不是自己的事,遗嘱得被儿女们接受

遗嘱是立遗嘱的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行为,只要所立遗嘱是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内容合法有效,遗嘱就是有效的。

(四)儿女们不到齐,遗嘱没法立

立遗嘱不需要孩子们到场,事先也不必非通知他们不可。但继承时,应当让所有继承人到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遗嘱执行人的种类有什么

1.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

2.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

3.遗嘱人未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没有法定继承人,或者虽有法定继承人,但其不能招待遗嘱时,遗嘱应由遗嘱生前所在单位或继承开始地点的基层组织,如居委会、村委会等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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